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支持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电力、物流、交通、安防、节能环保、医疗健康、家居、水利、教育、旅游、商贸流通、安全生产等领域应用示范和综合应用示范,支持工业、交通、节能环保、家居、医疗健康、安全生产等领域应用示范。
扶持对象为社会资金投资项目。
二、申报企业应符合的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企事业法人,注册满一年以上;
2.申报时项目实施完成;
3.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
3.当地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上两年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6)本项目投入资金的发票清单及主要发票;
(7)申报单位与各联合申报单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应明确项目参与各方任务分工、资金分配、项目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
(8)项目承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9)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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