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阳专利 2024-12-10 13:19:00
一、2024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
(一)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无锡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
(二)推荐条件
符合《办法》明确的“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规定条件(附件5),相关概念需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6)严格把握。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1)已申报过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第一批、第二批)的企业,仅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无需再报送纸质佐证材料。(2)未参与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企业,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纸质申报书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各市(县)、区工信部门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市(县)、区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
3.审核公布。市工信局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根据年度培育目标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入围结果将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二、2021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
(一)复核范围。2021年度获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已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且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复核初审。市(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今年已申报认定或复核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仅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无需再提交纸质佐证材料。各市(县)、区工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也须说明原因。
(三)审核公布。市工信局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公布通过复核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公布前,原2021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公布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
三、有关要求
(一)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均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于已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入围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公示名单的,也不再推荐。
(三)申报及复核企业需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新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502室。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附件1)或者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佐证材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wxg@wnd.gov.cn。
特别提醒,已申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第一批、第二批)的企业,仅需要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和电子版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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