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阳专利 2024-05-20 13:26:00
本期盛阳专利与大家分享高品收入专审在高企申报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些事项。
高企财务审核要点-高品收入专审篇
对于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来说,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高新技术产品和主要的产品(服务)指的是什么。这一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中已经给出了清晰的界定: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申报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全面、细致地整理并展示自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及内容。
其次,申报企业需明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具体含义。对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已作出清晰界定: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这里大家需注意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产品收入+技术性收入的总和。产品收入大家很容易理解,技术性收入则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PS:贸易性收入是不被认可为高品收入。
申报企业应严格遵守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计算方法,确保计算准确无误。同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本《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以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注意事项
了解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界定后,接下来就让我们看下,高品专审在高企申报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些事项: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避免后续审计剔除费用,导致占比不达标的风险,建议大家不要卡线归集)。
这里需关注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构成,以及如何界定不征税收入:
总收入=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规定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不征税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它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申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自身是否有符合不征税收入要求的收入,如有,在向审计提供相关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在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也要将该部分收入进行填报(A105000表、A105040表)。
2、高品专审报告中披露对应的增值税项目及税率是否合理
这个要结合申报企业自身的特性来看,必须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特性。以自动化装备制造企业为例,根据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开票方式会有所不同。有时,软硬件会以整机的形式开具发票,而有时则需要将软件、硬件分开单独开票。这种开票方式的差异可能导致同一高新产品所对应的增值税项目及税率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建议以整体的方式做收入拆解。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中披露总收入的构成是否完整
4、高品专审中披露的技术领域是否与申报企业所选的技术领域一致
高品专项审计报告在高企认定申报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它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和评估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还能够为企业赢得更多的信任和认可,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因此,企业在申报高企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高品专项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工作,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