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阳专利 2023-02-27 15:07:00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已经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不予推荐的情形:
A.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 (服务) 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B.已列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
C.与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
1、专业化指标
2、精细化指标
3、特色化指标
4、创新能力指标
5、产业链配套指标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经认定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 (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有效期内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 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对于未在 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 (含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