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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无锡市滨湖区“滨湖之光”(科技类)申报公告

盛阳专利 2021-07-07 14:01:00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滨湖之光”升级版3.0  打造太湖湾科技创新带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滨委发〔2021〕24号),现就2021年度区“滨湖之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打造太湖湾科创带人才发展高地,重点围绕集成电路设计、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海空核心部件、智能装备、数字文化等优势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科教、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以更硬政策、更强平台和更优环境,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类人才及团队在滨湖创新创业。

项目类别

1、顶尖人才团队。

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1。

 

2.领军人才团队。

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2。

 

3.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见附件3。

工作流程

1.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根据要求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具体参见附件)。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2.项目评审。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应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并指导各申报单位(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经镇(开发区、街道)人才办审核后集中将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于9月30日前向区人才办提出初审结果和项目入选建议,并提交相关材料。

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联席会议对初审结果和项目入选情况进行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

3.资金拨付。由区财政局根据人才项目评审入选结果和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项目资金。

上述工作时间节点为参考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遵循分级负责原则。各板块各部门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对在推荐、审核和现场考察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得参与人才项目申报

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书面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3.准确把握申报资格。每人(团队)当年限申报1个项目。往年已入围我区人才类项目的人才(团队),除有特殊说明的,一般不得再降格申报。入围我区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联系方式

1.区人才办:

杭昀竹、陈  骁  0510-81178510  

2.区科技局:

汤毓洁  0510-81173353

沈忱华  0510-8117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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