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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1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开始申报啦!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1-04-30 10:01:00
2021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

开始申报啦!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0年5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苏科技规[2018]3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02

 

申报条件

 
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上年度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

 

03

 

组织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确认为省研发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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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申报

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科技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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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管部门初审

科技局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申报材料,对照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至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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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确认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省科技厅对拟培育省研发型企业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

 

04

 

支持政策

 
省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并可享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支持政策。
 

05

 

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书》(附件1),同时提交《企业专项审计报告》(附件2,由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已授权知识产权汇总表》(附件3)《技术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5)。申报材料由所在街道、园区推荐,相关佐证材料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序简装成册(详见附件6)。

 

2.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区科技局区域创新处(新吴区和风路28号科技商务中心90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jinlan@wnd.gov.cn。
 
3.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06

 

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
 
2.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在申报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做相应处理。
 

联系人

 
金兰  81890900
 

 

 

附件

1.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书
2.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3.已授权知识产权汇总表
4.技术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
5.企业信用承诺书

6.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7.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汇总表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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